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44吨/年二氧化硅微球、50万升/年琼脂糖微球、1590吨/年副产品碳酸钠项目
项目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占地约27417.10平方米,年产二氧化硅微球3044吨、年产琼脂糖微球50万升、副产品碳酸钠159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665099209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96135532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30757962@qq.com)联系评价单位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公示单位: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